Aesthetics美學一.二
- 授課教師:Lee, Hui-Chen李蕙蓁
- 必/選修別:選修
課程教學目標
美學在西方是哲學的一部分,從18世紀的德國哲學家亞歷山大˙鮑姆嘉登首次使用「美學」一詞至今,他認為美學是一門探討情感與知覺的新科學,範圍涵蓋所有的藝術,而與他同時期的伊曼努爾˙康德則將美學整合到更廣泛的哲學討論中,提升了美學的重要性。近三百年來對於美學的討論與實踐,最顯著的問題在於—藝術是甚麼?但至今仍未有合理的解答、確定的定義、明確的歸納準則,就藝術的功能學派定義的說法,藝術是美學體驗的來源,是表達情感的方式,可以從任何表現形式中被推論出來。本課程規劃為一學年,上學期著重探討美學理論的基礎,下學期則以美學在設計上的應用為重點,嘗試從各種形式來演繹美學的理論與實踐。期望藉由此課程的規劃,讓學生可以對美學、藝術有基礎的認知,並能加以應用在設計的領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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